樊村镇乡村振兴馆广告制作及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0-17 16: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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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星空(中国)受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樊村镇乡村振兴馆广告制作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樊村镇乡村振兴馆广告制作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宜阳县樊村镇境内

3、项目编号:KXZBLY-23030-YY

4、项目概况:樊村镇乡村振兴馆广告制作及安装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为500973.48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供应商须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的信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中“失信惩戒对象”。若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河南)”,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支付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18日至2023年1020日,每天上午8: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3、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0930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樊村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13783145777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星空(中国)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0号楼10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13525989297

十一、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